大理:自查自纠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0个

发布时间:2018-09-19 07:46:4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排查力度,全州12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共排查项目2826个、资金2288批次,查找出扶贫领域各类问题180个,其中一般性问题160个,移交处置问题线索20个。”近期,由大理州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全州12县市及14个州级相关部门根据省、州确定的方法步骤,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前半篇文章”。

全州各级纪委、监委根据大理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对自纠自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县市及州级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省、州部署安排,细化自查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按照“三顺一倒查”的方法,列出本部门的扶贫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清单,根据清单认真查找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把好自纠自查“第一道关”。

同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县级有关责任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对自纠自查效果及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评估。通过重点查看责任部门的清单是否建立,对项目、资金、责任、作风问题查找是否全覆盖,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情况,为各责任单位自纠自查把好“第二道关”。在检查评估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求责任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边查边改,切实将自查自纠工作融入脱贫攻坚、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脱贫实效的全过程,加大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现力度和解决效力。(杨海霞  胡杨旸)